据市场星报消息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对广德县城乡规划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道峰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道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道峰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共计受贿人民币万余元。(胡庆微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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