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日前,安徽省广德市杨滩市场监管所向辖区生鲜食品经营者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开展政策宣传,告知经营户开展自查,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12月以来,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专卖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对仍在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

该所将持续开展生鲜食品违规照明设施整治,摘掉生鲜灯“美颜滤镜”,还原生鲜食品“真本色”,为广大居民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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