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宣人社秘﹝﹞69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学习服务环境,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组织实施

(一)公需科目培训

1、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弘扬时代精神,凝聚前行力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数字技术与安徽数字经济发展;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安徽“三地一区”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2、培训方式。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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