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前:合肥市铸造车间。改造后:合肥当代美术馆。

合肥市挖掘空间潜力为城市赋能

合肥市是国家级节约集约用地试点,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排名多年保持省内地级市第一。近年来,通过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肥市土地利用指标明显优化、土地利用监管成效突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更优。年~年,6个县(市)先后成功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年~年,连续4年获得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在年自然资源部对全国各地级市节约集约利用整体评价排名中,合肥市位居个地级市的第29位,80个中部城市第4位,省会城市第10位,省内地级市第一位。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年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结果排名中,合肥出口加工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列前茅。

理念先行,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立市之本”

在决策层面,合肥市各级领导干部将节约集约用地思想自觉化为行为准则,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立市之本”来夯实,作为“城市文化”“城市名片”来培育。在宣传层面,通过宣传专栏、宣传周、口袋书、国土讲堂等形式,让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制度跟进,提高决策科学性

近年来,合肥市边探索、边实践、边规范,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机制。

一方面,建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制度。自然资源管理由部门层面上升为党委政府层面,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另一方面,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制度。将各县、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和土地管理情况纳入政府经济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由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年度考核,并和奖惩挂钩。同时,在具体操作方面,建立了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款、土地利用“双向约束”、阳光地产等制度,精准把控最容易产生土地粗放利用的各个环节。

规划统筹,坚持“多规合一”

合肥市切实发挥规划对节约集约用地的统筹管控作用,确立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组团式发展。同时,坚持“多规合一”的空间管制制度,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控制城市无序蔓延。此外,重点突破,点线面结合,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滨湖新区及三大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该市还完成了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首编公管公服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引导不同领域、不同地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基准地价体系的全覆盖。

多措并举,赋予城市活力

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过程中,合肥市大胆创新,多措并举,以改善城市面貌,赋予城市活力。

在土地整治方面,合肥市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采取“整村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农业生产、生态景观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方面,该市运用试点政策,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与空闲宅基地,既实现了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又为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进行了初步探索。在开发园区建设方面,合肥市设立了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建设强度等供地门槛,推广标准厂房模式,工业用地集约度显著提升,并出台了《合肥市产业用地指南》《关于加强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合肥市工业用地租让结合暂行规定》。

此外,合肥市通过群众自治、三榜公示、证照认定、成本监督等机制,统筹推进旧城改造,实现了城市的有机更新。与此同时,合肥市采取方格路网布局,坚持多种功能混合的综合开发项目及功能丰富的街区营造,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以城市综合体与轨道车辆段综合开发利用,有力提高了新区建设品质与土地综合承载力。

存量盘活,助力节约集约

近年来,合肥市将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认真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合肥市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加强组织,力争将目标落实到位。年,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给该市清理处置目标任务为“15%”,市委市政府要求自我加压,将目标任务提高到“25%”。该市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市直部门为成员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年度清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处置范围、处置要求和支持政策。在处置过程中,合肥市定期对清理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实地督查。市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要求的标准和时间,对各地清理处置工作进展进行通报。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县(市)区和开发区、滨湖科学城开展督查,对清理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督促加快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敦促整改。同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扣减相应用地计划指标,完成并超出目标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下一步,合肥市将重点推动土地利用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增量用地为主向存量用地为主转变,由单一粗放利用向高效复合利用转变,由侧重强调经济效益向经济、社会、生态三位一体并重转变,由侧重政府主导向法制、行政、经济手段并用转变。同时,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制度创新。构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框架,包括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此外,还将构建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匹配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形成全域、全过程、全要素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技术。

改造前:蚌埠市工业美校空闲地。蚌埠市工业美校空闲地改造后效果图。

蚌埠市让地下空间管理有规可依

翰林华府项目和东方都市项目结合地下车库设置了下沉式广场,丰富了小区景观环境,增加了地下车库自然采光通风,提升了小区品质;国祯广场和吾悦广场项目位于蚌埠市商业繁华、交通便利、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的地段,在规划设计时,地下一层全部建设商铺,和地上建筑物一并办理预销售,有效利用了空间……这些项目都得益于近年来蚌埠市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积极探索。

之前,由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确权登记工作上位法依据不足,各地具体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影响了向地下要空间的动力,制约了城市立体空间发展的步伐。为此,年3月,蚌埠市在经过多次调研、广泛征询专家和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参照杭州、苏州、芜湖等地做法,从地下空间的规划审批、用地审批、用地方式以及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明确建设用地利用管理

蚌埠市明确了地下空间供地方式。参照杭州、苏州、芜湖等地市做法,该市将地下空间分为:结建地下工程和单建地下工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一致,可以采取出让等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具体供地方式主要依据规划用途确定。其中对于出让方式供地又区别为:单建地下空间采取的出让方式和结建地下空间采取的出让方式。单建地下空间采取的出让方式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一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规划条件,明确用地范围四至、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各类用地指标,依据规划条件编制供地方案,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结建地下空间采取的出让方式为:随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在规划方案获批后,再依据规划用途和审批方案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完善用地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已办理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后期申请开发地下空间的,经批准同意后在满足现有规划条件的基础上,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

蚌埠市还明确了结建地下空间的几点特殊情形的处置方式。原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后期申请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视为结建地下空间,不视为单建地下空间;对于同一项目既有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的,也有独立开发建设的,视为结建地下空间;本办法实施前地下空间已开发建设且建设方案经批准的,视同合法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时,该市明确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一致,均按照法律规定的用途确定相应的出让年限。只有一种特殊情形,即结建地下空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不一致的,按照土地用途类别分别确定使用年限,但不得超过其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出让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

此外,该市明确了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包括:按照地表对应用途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按地表对应用途基准地价折算成楼面地价(对应基准容积率)的一定比例确定;按地表对应用途修正后的基准地价折算成楼面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按地表对应用途评估的楼面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

明确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

对于登记方法,蚌埠市采用分层、分用途登记;登记单元为地下空间宗、层、间、个。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同时申请首次登记,也可先办理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待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首次登记。

对于地下车库(位)登记,蚌埠市要求,地下车库(位)须在埋设金属材质四至界标、设置永久性界址点和编号后,方可进行登记;原则上一套房子只能登记一个车库(位),多余车库(位)出售、附赠的,须投资建设单位出具说明,辖区政府确认后办理预(销)售;辖区内地下车库(位)发生转移及变更,权利受让人原则上须为建筑区划内业主。

对于地下空间建构(筑)物的预销售,蚌埠市明确地下空间建构(筑)物要预销售,须办理预销售许可,同时要求在预销售前,要将整个小区的公共部位、公建配套的项目、位置、面积、用途、归属以及地下车库、车位的位置分布单体方案图在销售现场一并公布。

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蚌埠市明确在办法实施前已批准并开发建设,交付使用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持相关手续即可申请登记,权利人持相关手续可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开发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由辖区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获得了老百姓的一定认可。在规范企业建设方面,《办法》从前端规划、土地取得、利用管理及不动产登记4个方面,对企业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全过程作出了具体规定,促使企业规范建设、地下空间有序利用。该市目前实施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办法,与以往已经开发建设的项目是相互衔接的,新《办法》的实施,并没有推翻以往已经开发建设项目的正常使用,而是对以往项目做了交代,解决了开发建设后的遗留问题。

在解决登记难题方面,《办法》明确定义了地下空间概念及类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出让年限、出让金标准和地下空间内非机动车位、车库的转移登记主体及条件等登记要求。特别是为以往已建成地下空间无法登记办证的遗留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办法》出台以来,该市国祯广场地下商铺、白马市场地下商铺以及近几年新建的吾悦广场地下商铺、金鹏玖玖广场地下商铺办证问题得以解决,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认可。

在确权登记方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将赋予地下空间完整的国有建设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地下商业和地下车位等地下空间就和地上房屋一样享受全产权的合法权益。随着登记问题的解决,业主得以进行地下建构筑物的交易、转让、抵押,一定程度地激发了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活力,给开发企业及业主带来利好的同时,促进了蚌埠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水平。最重要的是,《办法》促进了实践探索,填补了全省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空白,使得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工作有规可依、有法开展。《办法》印发后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选择了3个不同类型的小区开展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目前首批已发放地下商业规划区域户产权证,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总结试点经验,在市区及三县全面开展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工作。

针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类型较为单一、规划管理和技术标准尚不完善、地下空间开发投入大、运维成本高等问题,下一步,该市将从部门职能出发,以点带面来切实推进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结合空间规划的编制,将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做实做细,继续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制度政策,向系统化、多样化、集约化、信息化、法治化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纵深发展。

建成后的安庆三维电器新厂

安庆市因地施策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近年来,安庆市先后出台了《土地利用“四优四强”行动实施方案》《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建设标准化厂房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并成立了市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领导小组,着力开展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去年,安庆市处置闲置和低效用地共.86亩,其中闲置土地已处置36宗,面积.4亩;低效工业用地已再开发利用宗,面积.46亩。通过兼并重组、破产重组等方式处置了49家“僵尸企业”,盘活土地.27亩。

政府回购,引入新项目

对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单一、明确的“僵尸企业”,安庆市政府依法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清算,双方协商让企业有偿转让处置给政府,由政府接盘。政府及时进行招商,引入新项目和新的企业。年,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在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经营状况不佳。年5月,桐城经开区管委会进行了处置,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该宗地后来通过公开公告挂牌出让,由安徽润藤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公司已投入生产。

兼并重组,实施“腾笼换鸟”

对于一些经验不善的“僵尸企业”,安庆市采用了以下三种方式处置。

一方面,安庆市充分调动“僵尸企业”的主体积极性,帮助企业进行重整自救,实施“腾笼换鸟”。例如:天宇纺织通过收购原荣达纺织(占地10亩)的资产及承接其银行债务,进行设备改造升级,目前产销两旺,近两年纳税万元。

另一方面,安庆市通过股权对接实现兼并重组。例如:基石伟业通过收购顺达新能源(占地23亩)的股权兼并重组,如今已投入生产并正在建设国家级石材检测中心。

此外,安庆市通过托管经营实现兼并重组。例如:伊芙丽集团通过多次对宿松及周边的考察对比,最终选择在宿松建设一个服装生产基地。通过对伊芙丽集团的全面了解,宿松经开区管委会同意伊芙丽集团提出来的“先租后买”的请求,将阿而递达服饰(25.14亩)厂房租赁下来再租赁给伊芙丽集团,到目前为止该项目运营比较顺利,发展势头良好,亩均税收预计达6万元以上。

破产重整清算,让新企业顺利接盘

对于破产的“僵尸企业”,安庆市推进破产重整,引导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行使诉权,边诉讼边对企业的财产和债务进行清算,由法院执行拍卖抵押财产。政府和法院就经开区的产业政策在设计竞买条件时依法引导相关企业参与竞买,让接盘企业较顺利地拍得资产。政府出面协商金融部门做些债权的减让工作,争取足额兑现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对其他没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按剩余资产按比例进行清偿。

同时,推进破产清算,银行通过破产清算减少不良贷款,促成资产转让。例如:安徽万里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占地亩)因上游关联企业破产导致其无法按期归还宿松农商行万元贷款,此笔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在宿松县法院主持调解下,该行同意接收安徽万里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工地、厂房以及对外债权作为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贷款本息。后经县政府搭桥,该行同安徽华恒轻工有限公司、安徽华远箱包有限公司达成资产转让协议。

马鞍山金拓液压机械制造有效公司空闲地改造后的马鞍山市中兴锻造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产业用地跑出亩均效益加速度

为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提质增效、创建“生态福地、智造名城”的目标,近年来,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土地资源的精准配置、精细使用和集约利用。年,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市层面的产业项目用地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截至今年8月,马鞍山市共盘活低效用地亩,据悉,年该市将推进户以上低效企业退出、重组、转型,盘活低效用地亩以上。

全面掌握低效用地情况

马鞍山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各县区、开发园区又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确定各自辖区的认定标准。如市开发区明确项目宗地面积达25%连片未开发建设(不含绿化用地)或连片空闲面积达15亩;当涂县明确亩均效益评价为D类的工业企业用地,停产一年以上、半停产持续一年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地等。

同时,在市开发区、慈湖高新区将全区低效用地、批而未供土地编订成册,园区领导及招商部门人手一册,对于新引进项目优先安排低效用地。雨山区、花山区都对照再开发地块图库,图库内的再开发项目可享受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优惠政策。

此外,市本级及各县均组织编制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了改造利用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时序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在专项规划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马鞍山市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确定年度任务,落实再开发项目。

马鞍山市在全面掌握各低效用地的用地情况、建筑情况、固定资产、产值税收等情况的基础上,分类研究制定具体地块的再开发方案。再开发方案包含土地利用现状、开发利用方向、改造提升目标、修建性详细规划、资金筹措落实情况等多方面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一方面,明确再开发政策,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在国家、省有关政策基础上,马鞍山市明确再开发项目在符合规划、产业政策、环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经市(县)政府同意,低效工业用地允许分割转让。当涂县明确对企业积极配合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照不低于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的2%给予适当激励支持。

另一方面,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载体单位积极性。每年年底前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行总结,于下一年度一季度前专题报告市政府,将专项行动结果纳入自然资源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别居县、区、开发园区第一位的载体,各给予用地计划亩奖励。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部署会,全力推动该项工作开展。同时,建立月通报、季督查制度,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汇总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作进展每月通报,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开展实地督查。

开展亩均效益评价

年,马鞍山市启动了全市层面的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建立了以企业亩均产出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制度。

全市对户企业进行了效益评价,通过评价,发现占地50亩以上且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户(不含马钢集团),总占地面积为1.6万亩,占参评企业占地面积总数的17%;占地亩以上且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50户,总占地面积为1万亩,占参评企业占地面积总数的11%;D类企业共户,总占地面积为亩,占参评企业占地面积总数的1%。

马鞍山市对亩均效益评价中各类企业实施差异化政策。在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申报方面,优先A类企业,D类企业不予推荐;在市级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兑现方面,兑现比例自A级%阶梯减少至D级0%,并给予A级企业中的优质企业经营管理团队一定奖励。在能源及土地供给方面,优先保障A类企业,适度支持B类企业,对C类及D类企业限供或不供。在金融服务、政府采购、评先评优、重大活动方面,优先A类企业。在项目建设方面,不予核准和审批D类企业与原产能相同(近)的新投资项目,以此倒逼企业提高效率,进行高质量发展。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户D类企业及户占地50亩以上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各县区、园区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分类精准施策,按照“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兼并重组盘活一批、关闭破产清退一批”的措施分类整治,加快出清低效用地。

形成多种再开发模式

马鞍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主要包括以政府收储改造开发、新引入市场主体改造开发、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开发三种模式。市本级主要以新引入市场主体改造开发为主,占56.4%。如马鞍山市金拓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在雨山经开区的引导下,将未建设的约21亩土地分割转让给马鞍山市中兴锻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万吨高端装备零部件项目,项目达产后可实现销售额约2.1亿元,年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当涂县以原土地权利人自主开发为主,占45%。如当涂县的安徽长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码头工程项目通过自主改造,增资扩产方式,改造后总计容建筑面积达17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1,建筑密度为41%,土地利用强度明显提升。含山、和县以政府收储改造开发为主,如实施老旧企业改造、实行规范退出机制,共盘活低效用地亩左右。

推进“标准地”改革

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是马鞍山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3月,马鞍山市政府印发了《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挂牌出让工业项目“标准地”12宗亩,占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总面积的31%。

马鞍山市要求年底前全市省级开发园区按照“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不低于新出让工业用地面积的20%,国家级开发园区按照“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不低于新出让工业用地面积的30%;鼓励其他工业用地实施“标准地”出让制度。方案还明确了开展区域评估、建立指标体系、实行审批承诺、强化项目监管、落实联合验收、实施信用评价等6项重点工作。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不仅实现了项目“拿地即开工”,还构建了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体系,便于实时监测、多方把控,能有效减少新增低效用地。

原安徽江阳车业有限公司烂尾工程。宣城立讯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宣城市从增量扩张向存量盘活转变

近年来,宣城市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力度,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切实提升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益;加大推行“标准地”出让,促进了企业产业提档升级;积极推广“共享厂房”建设,促使了土地增值增效;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支持了存量用地流转配置;持续开展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实现了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通过多措并举,该市的土地利用方式正从增量扩张向存量盘活为主转变。

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宣城市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项目化管理,建立了项目联合预审制度,从投资规模、产业类型、环保节能、财税贡献等方面对入园项目进行会商,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并核定用地规模,坚持“五个不招”(即坚持污染难治理的不招、有安全隐患的不招、能耗大的不招、耗水量大的不招、税收贡献率低的不招),从源头保证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不断提高。

同时,宣城市加快“两厂”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其一,鼓励兴建标准化厂房。加大奖励扶持力度,鼓励园区和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标准化厂房,积极构筑结构合理、集群发展、综合效益显著的新型产业集聚区,不断提升工业经济整体竞争力。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建成市开发区科技园,广德PCB产业园、科技创业园,宁国众益工业广场、电子信息产业园、双津工业园、龙驰科技创业园等各类标准化厂房万平方米,入驻企业余户。其二,创新实施定制厂房。对投资体量大、产业层次高、发展前景好的一些高端项目,为其量身定制工业厂房,先租后让。市开发区先后为益佳通锂电池、恒皓汽配、卓越新能源材料等8家项目定制了32万平方米的厂房,总造价4.7亿元,降低了企业投产成本,有力保障了项目迅速落地。在此基础上,宣城市还探索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市开发区和宁国市在充分借鉴外地“工业地产”实施经验,积极探索实施小微产业园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对新建及改造厂房用地允许按层、按幢、按竖向单元分割登记,切实解决了小微企业发展空间不足问题。

此外,试点推行“标准地”出让,倒逼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积极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市开发区先行先试,积极推行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的“标准地”出让制度,将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和环保标准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截至目前,全市已组织完成3宗“标准地”出让,合计出让面积95亩。

盘活存量用地

年以来,宣城市部署开展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并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比例由省确定的15%提高到20%。各地按照“摸清家底、全面清理、系统梳理、分类处理”的原则,逐宗清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原因等,分类施策确定处置方式,并通过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处置进展、现场督查等方式强力推进清理处置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年,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亩,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亩;年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亩,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亩;年截至目前,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亩,清理处置闲置土地亩。

与此同时,宣城市全面推行嫁接盘活机制,打好低效用地清理盘活组合拳。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广广德县“全县统筹、联合攻坚,分类处理、先易后难,依法收回、合理补偿”的土地嫁接盘活机制和经验。市开发区推陈出新,另辟蹊径,通过移花接木精准嫁接、反手操作逆向倒逼、心脏搭桥助力重组、因势利导司法处置的方式盘活“僵尸企业”用地。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盘活低效用地宗、面积2.49万亩,促进了低效用地向优质项目转移配置。

推进改革创新

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过程中,宣城市做出了许多创新。

年,市开发区本着“消化存量、盘活资源、土地增效、集约发展、各方认同”原则,突出“共商、共建、共担、共赢、共享”理念,以倍发来服饰为突破,在全省率先探索“共享厂房”模式。此举既盘活了先期落户企业的闲置厂房和闲置土地,又解决了新企业落地落户的用地、用房困难问题。

今年,宣城市开展了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工作,以“补短板、惠民生、提品质”为重点,谋划实施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裕华纺织厂青创园区等一批城市“双修”项目。通过保障发展用地、更新存量用地、改造建设空间来治理“城市病”,推动城市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全力打造山水诗都、品质宣城,切实提升宣城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值得一提的是,为弥补和完善城市功能,使城市桥下空间从“灰空间”转变为城市功能空间,宣城市编制了《桥下空间利用方案》,对城区12座大型桥梁的桥下空间进行规划利用,因地制宜发挥公共停车、公共活动、设备仓储等功能,近期拟实施的7座桥梁可利用面积9.74万平方米。此外,除与居民用建筑配建的地下空间外,还结合地形利用校园运动场建设大型地下停车场。加大城市各类空间有效利用,不仅补齐了城市短板,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更是节约用地指标、提升土地综合承载力和使用效率的重要策略之一。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快产业集聚发展,该市对老城区工业用地鼓励实施腾退。如位于该市北门老城区的老宣酒厂,随着北门旧城区改造工程的实施,该厂区逐步从原来城乡结合区域转为现在城市中心区域,不仅制约自身发展,还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为引导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该市对宣酒厂实施了“退城进园”,将新厂区搬迁至市开发区,老厂区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用于祥生云境小区建设,同时对原厂区内古籍窖池予以保留,并建设了城市口袋公园。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宣酒集团的发展,还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城市建设总体布局。

强化激励考核

为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宣城市不断完善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通过综合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能源消耗、资金到位率等指标,全面客观评价工业企业发展绩效,探索利用差别化财政、用地、用电、用水、排污、融资等政策,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推动要素向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和优势产业集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按照“十三五”期间安徽省下达宣城市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3%的目标,宣城市细化分解任务,逐级落实到各县市区,并建立年度实施评估。经核算,年~年宣城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分别为7.71%、7.60%、7.20%和9.39%,均超额完成年均下降5.09%的目标。同时,宣城市完善了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内容,连续三年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在新增建设用地考核中占0.2分),并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

(洪曙光孙莉莉郭佳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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