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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似乎潜意识里老年人和孩子都应该是社会关心和爱护的对象,相信这也是和谐社会的典型表现。

但如果老年人和孩子发生了冲突,那么两者到底孰是孰非呢?这似乎是个大问题。

就在上个月的4月24日,四川成都华阳顺河街小广场上,一群刚刚跳完一段广场舞的大妈们正在中场休息,此时三名儿童踏着滑板车从广场穿过,而后一名79岁的大妈杜某故意伸脚绊倒了最前面的孩子,导致男孩面部着地,倒地不起。

随后该视频被上传到网络,引发了强烈的反响,网友纷纷指责杜某是“毒某”,是真正的为老不尊。虽然该广场所在社区于5月22日通报,被绊倒的男童郑某并未受伤,且杜某已委托子女道歉却获得了男童父母的谅解,但关于这一事件的讨论依然余音绕梁。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群众为男童家庭的不忿,更多的则是对当下某些为老不尊老人的深恶痛绝。

得益于近年来的信息大爆炸,越来越多关于老年人为老不尊的案例被陆续曝出,尤其是老年人讹人的案例,让人在咬牙切齿的同时,也对老年人群体产生了深深的愤恨,很多人更是直呼“不是老年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从当事老人绊倒男童后非但不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反而叉着腰悠闲地“翩翩起舞”的丑态,没有人相信这位老人是初犯。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根据多位知情人的爆料,这位老人至少多次拦截婚车要钱,成心给人添堵作恶,是令人怒发冲冠的存在。

那么,为何这种情况能大行其道?为何这样的垃圾人能招摇过市?这才是我们最应该反思的问题。

曾几何时,部分老年人大言不惭地表示由于自己没有锻炼场地,所以“不得不”抢占广场、停车场甚至篮球场、烈士陵园等。

而比这些野蛮的“圈地”行为更令人痛恨的是,它们不仅要自己跳,还要别人跟着一起嗨。响彻天际的音乐,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而它们不仅振振有词,还恬不知耻地我行我素,这是广场舞被称为公害的重要原因,而这更成为一系列冲突甚至民事纠纷的导火索。

老实说,老年人在广场上蹦蹦跳跳几天,广场就真的成为广场舞专用了?而如果不是,为何老年人能玩,孩子们就不可以?

很多人说父母作为监护人不在场实在是失职,在这里静夜史想说,且不说当时孩子的爷爷和奶奶都在现场,就算不在,这个小区邻近的小广场,想必也不会有太多的陌生人,这能成为孩子被“欺凌”的根本原因?

我们不否认滑板车速度较快,有撞到老人的可能性,但从这位老东西的操作来看,这不是自卫,而是在“进攻”,也就是抢地盘。

而面对这种禽兽一般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我们这个社会几乎没有任何办法,这才是最令人不寒而栗的。

诚然,很多老年人确实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但这绝不能成为某些为老不尊的老年人肆意凌驾在法律和社会之上的理由。很多人最怕老年人往地上一躺,怕老人有个三长两短担责任,所以老年人可以为所欲为。但是,它们有没有子女?有没有亲朋?为何我们不能通过制约它们子女等身边人的方法进行管理?再不济也能从养老金上下手,怎么就治不了这些老东西呢?

在静夜史看来,年龄不能成为免死金牌,尤其是这些垃圾人的免死金牌,如果我们继续放纵它们为非作歹,社会最起码的公平和道德迟早会被破坏殆尽。届时,恐怕局面会比老人扶不起的道德沦丧更令人恐惧。

所以,惩治为老不尊,刻不容缓。如果不能以牙还牙,但也请让它们付出沉重代价!

多有疏漏,烦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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