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某在北京门头沟游玩时看到一株罕见的小花于是采摘下来并拍照发布在微博炫耀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一行为不仅引来大量网友批评甚至可能招致牢狱之灾
孙某采摘的这株植物生长在悬崖峭壁之上。孙某说以前在游玩时就看到过这种植物,一般生长在特别高的山崖之上。这次在低矮的悬崖边看到,心生喜爱,就用识图软件搜索了一下,发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槭叶铁线莲。
让人没想到的是,孙某明知其是国家保护植物,还是拿出工具将其移植回家。孙某将铁线莲带回家后,将其栽种到花盆里,还拍了照片发微博,并写了一篇短文,夸铁线莲坚韧、美丽。
然而,长在高山上的铁线莲并不适合家养,仅仅一晚上,花盆里的铁线莲就开始枯萎。与此同时,微博上也有很多人给孙某留言,看到网友的议论,孙某很快删除了微博。
但孙某采摘保护植物的行为已被北京警方获悉,很快民警就来到孙某家中。经核实,孙某采摘的这株植物的确为槭叶铁线莲,与房山紫堇、独根草并称为“崖壁三绝”,是太行山一带的特有植物。槭叶铁线莲对环境要求苛刻,所以极其珍稀,又因为不容易人工培育而被定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至今还没有成年植株被成功培育。
目前,孙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年9月7日,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公布,共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和40类。其中槭叶铁线莲保护级别为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孙某因一株植物被刑事拘留的新闻经报道后,引发了网友的讨论,很多网友认为孙某有点“冤”,刑拘是“小题大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金宝表示,“爱美之心”可以理解,但不管是否是受保护的植物,采摘行为本身就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外出登山游玩,不要随便采挖野生植物。“尤其是在野外看到不认识的野生植物时,尽量谨慎采伐,防止触碰法律红线。”
近年来,因采挖野生植物而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
年12月2日,崔女士同李某、张某一行前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汀溪乡某山场采挖冬笋。在采挖过程中,崔女士在山场发现了野生兰花,在未办理采集证的情况下,擅自用随身携带的锄头采挖野生兰花11株,并带回家用3个花盆栽种。经鉴定,崔女士采挖的三盆兰花为春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泾县人民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崔女士管制五个月,并处罚金元,没收扣押在案的野生春兰11株。
年2月下旬,方某、程某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某村山场清理枯死松树,发现山场上有野生兰花,便用随身携带的柴刀分别采挖兰花一丛,并将其种植在租住的房屋庭院内。经野生植物专家鉴定,涉案的野生兰花系兰花属中的春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后两人被立案侦查。
针对这些现象,路金宝律师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普及法律知识,并在景区门口、道路等显眼位置设置警示标语。同时,他提醒广大网友,在游览景区之前做好游玩攻略,积累一定的法律知识,碰到不认识的植物万万不可动手采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同时,避免触法犯罪。
“爱美之心”可以理解
但不管是否是国家保护植物
采摘行为本身
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已造成破坏
希望大家在野外不要随意采挖植物
防止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青春山东、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青春北京、法治进行时
整合:青春上海实习生崔茂辉
见习编辑:杨昊霖
校审:姚佳森
真刷:许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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