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同时,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通知》还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0年”。

此外,台州市于近日正式印发《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实施细则》显示,同一对夫妻在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3个子女的职工家庭(以出生证载明时间为准),在台州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上浮20%,上浮后的单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按照贷款计算公式得出的贷款额度上浮20%,上浮后仍低于20万元的,按照20万元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可贷款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近段时间以来,已有包括浙江丽水、浙江台州、四川绵阳、贵州贵阳、安徽宣城、甘肃省、河北唐山、江西南昌、广东中山等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4月5日,超65个城市出台楼市松绑政策,政策松绑内容主要涉及到放松限购,取消、放松限售,降首付比例,降房贷利率,公积金贷款优惠,购房补贴,房企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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