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经县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拟进一步使用的17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包括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中存在的拉票行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公示时间从年2月1日起到年2月5日止,共5个工作日。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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