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今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年1-6月份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年1—6月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1+6+N”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有关要求,现将1—6月份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6月份,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查处事故隐患处,同比增长15.7%。行政处罚次、累计罚款.8万元,同比分别增加63.4%和61.8%。其中,监督检查罚款次、.6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6%。发生事故起、死亡人,同比分别下降23.8%和10%,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隐患查处及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1—6月份,全省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项,按期整改率95.6%;查处重大事故隐患项(其中挂牌督办项),按期整改率84.5%;发现重大危险源处,实际监控率%(详见附件1)。

(二)行政处罚情况。1—6月份,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责令关闭或取缔企业13个,行政罚款.8万元(详见附件2)。其中,监督检查罚款.67万元,占罚款总数的42.8%;事故罚款.13万元,占罚款总数的57.2%。

(三)各市(省直管县)主要监管执法指标情况。根据监管执法统计数据,各地将强监管、严执法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预防性检查罚款次数、金额和预防性检查罚款率较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提升。但各地监管执法数据差距较大,设区市中行政处罚排名前三名的是合肥市、蚌埠市、芜湖市,后三名的是池州市、宣城市、宿州市;预防性检查罚款排名前三名的是蚌埠市、滁州市、合肥市,后三名的是池州市、铜陵市、马鞍山市;预防性检查罚款率排名前三名的是宣城市、安庆市、马鞍山市,后三名的是阜阳市、淮北市、池州市(详见附件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省执法统计数据分析看,今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进展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重大隐患按期整改率低。1—6月份全省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项,按期整改项,按期整改率仅为84.5%。

(二)部分地市“重检查、轻处罚”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部分地方监督罚款“零处罚”现象依然存在。年1—6月份,宿州砀山县、萧县、泗县,滁州天长市应急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罚款为零。二是部分地方监管执法存在“轻处罚”现象,预防性检查罚款占行政罚款比值较低,比如铜陵市10%、合肥市18%、六安市21%、淮南市25%。三是部分地方预防性检查罚款率(罚款次数/检查次数)较低,比如六安市1.41%、池州市1.3%、淮北市1.04%、阜阳市0.94%、宿松县0.65%。四是部分地市监管执法力度“滑坡”明显,与年同期相比,马鞍山市、宿松县、六安市、广德县、宣城市、池州市行政处罚降幅分别为25%、40%、48%、79%、82%、90%,执法力度降幅明显。

(三)部分地方对执法统计工作不重视,数据填报不完整、不规范。一是未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安全生产执法统计系统数据。如安庆市未填报“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表”(表一)、黄山市未填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监察情况表”(表二);广德县、宿松县未逐项填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表三),执法数据存在缺项、漏项。二是未认真落实我省执法统计相关要求。《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要求各地于7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1—6月份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分析报告报省厅。截至7月19日,蚌埠市、宣城市、宿州市3个市仍未上报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名单;淮北市、蚌埠市、铜陵市、阜阳市、宣城市、滁州市、六安市7个市仍未上报1—6月份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分析报告。三是部分地方填报的执法数据不准确。如池州市填报1—6月份烟花爆竹行业行政罚款数额为0.4万元,其中监督检查罚款2.4元,数据填报错误;六安市填报的数据将各行业领域查处的隐患数量累加后为项,填报的累计查处隐患数量为项,存在明显错误。

(四)部分地方执法统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一是统计人员力量不足。部分地方尤其是县区基层执法统计工作无专职人员负责,兼职负责执法统计的工作人员同时承担其他多项监管业务,存在疲于应付的现象。二是机构改革期间执法统计工作衔接不顺畅。部分地方在机构改革工作交接过程中,只交任务、不教经验做法,造成刚接手人员制度理解不清、业务掌握不熟、容易出现错误。三是执法统计数据源头把关不严。部分县区对执法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基层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时准确规范填报执法数据,部分地方执法统计人员对填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整体执法数据存在误差。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统计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从源头抓起,从细节入手,逐步规范填报工作。针对突出矛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省厅将加强对各地执法统计工作的指导、调度、监督,按照“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要求,每月汇总分析各地执法情况,每季度对全省执法及统计分析情况进行通报,持续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年度执法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零容忍”、一盯到底,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严格执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岗位变化大、新进人员多、业务不熟练等情况,各地要组织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专项培训、座谈研讨、“传帮带”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与当前监管执法任务相适应,持续打造素质过硬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质量。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要求,不断总结本地统计工作经验做法,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加强责任落实,推动执法统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从应急管理部7月来皖调研获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老系统)和综合统计直报系统(新系统)使用情况均已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当前为新老执法统计系统并行的过渡期,请各地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过渡期执法统计填报工作,每月3日前通过老系统上报上月度执法情况,并按要求实时填报新系统执法情况;上半年未填报新系统的地方,请于9月30日前完成补报。从第三季度开始,将对全省新、老执法系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地不断提升执法统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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