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网站12月8日消息,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宣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履职尽责,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将第八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广德市某足浴店(经营者彭某某)涉嫌销售添加西地拉非的食品案
年7月26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广德市公安局对辖区内性保健用品开展专项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有“牛8天”、“硬十天”、“钻石伟哥”、“性爱专家胶囊”、“虫草强肾王”、“华佗大补王”、“肉蒲团”等产品。经检验,上述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西地那非为非法添加物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年7月29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彭某某涉嫌销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宣城市某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年8月26日,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生产区域内随机抽取一台压力容器(蒸汽分配器)进行检查,该台压力容器属《特种设备目录》中所规定的第一类压力容器。该压力容器投入使用日期为年7月15日,首次定期检验日期应为年7月14日,当事人现场提供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容17皖P(19)],却无法提供其首次定期检验报告。经查实,当事人在年7月14日-年8月26日期间存在夜间使用涉案压力容器从事生产加工经营活动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郎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医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年8月12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二楼化验室(血液采集窗口和体液采集窗口)内操作台面上有下列医疗器械①“新型冠状病毒(-ncov)lgm/lgG抗体检测试剂盒”,国械注准体外诊断试剂,规格型号:1人份/卡,数量:3份,生产日期:年11月21日,失效日期年7月21日,生产批号:1102;②HCV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国械注准,规格型号:1人份/袋,数量:33份,生产日期年5月,保质期年4月,生产批号:050215;③人绒毛膜促性腺急速hcG检测试剂,浙械注准,规格型号:1人份/袋,数量:52份,生产日期年6月,保质期年5月,生产批号:060003。上述医疗器械检查当日均已超过有效期,货值金额共计.14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违法行为,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四、旌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旌德某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经查明,当事人委托安徽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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