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皖政〔〕53号)、《关于切实做好从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中选拔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体人〔〕9号),提升我省青少年综合素质,充实各级各类学校体育专业人才队伍,拓宽我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发展通道,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就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年全省大中小学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39名,其中15名由有关市县自主招聘。由省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的岗位及条件详见《年面向我省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经人社部门批准进入且办理退役手续的安徽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含年拟退役运动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非应届毕业生截止为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截止为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组织形式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省体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由各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批准,部分岗位免予笔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简化程序招聘。
为鼓励、引导退役运动员积极从事学校体育工作,报考人员可选报多个单位,每单位限报1个岗位。笔试成绩对本次统一发布的所有招聘岗位均有效。报考人员可以凭笔试结果参加多个单位的招聘选拔,也可直接参加免予笔试单位的专业测试。
五、报名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安徽省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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