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业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于近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杨业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杨业峰利用担任广德县委副书记、旌德县委书记、宣城市宣州区委书记、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办理、项目申报、职务提拔、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还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充当“保护伞”,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以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杨业峰出生于年,是安徽肥东人。他曾在宣城市下辖的旌德县、宣州区担任党委书记,并于年升任宣城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之后,他转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最终在年担任主任、党组书记。然而,年11月,他被宣布接受调查,年5月被“双开”。
通报显示,杨业峰身为长期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知敬畏、肆意妄为,几乎全面破纪。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竭尽全力对抗组织审查。此外,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并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他与当地黑恶分子勾结,为其提供保护,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他追求私利,与企业勾结,进行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贿赂,严重破坏了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这起案件再次凸显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也提醒我们,任何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审理此案,还受害人一个公正的结果,同时也给予其他官员以警示,警醒他们始终警醒他们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行,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促进社会发展。
此案的曝光也再次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不能止步于表面,更需要深入到制度建设、监督机制的完善。只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夯实反腐败斗争的基础,防止腐败现象的再次滋生。
同时,对于涉嫌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杨业峰,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公开。对于他所涉及的受贿行为,应当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恢复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对于他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更应该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的安宁稳定。
此案的审理将是一次重要的法治实践,也是对反腐败斗争成果的一次检验。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依法办案,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以实际行动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腐败分子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为实现中国梦、人民幸福作出更大的贡献。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建设一个廉洁、公正、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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